凡報名6/30前出發之團體,第二人優惠減2000元
新加坡環球影城、亞洲第一座樂高樂園雙樂園暢玩
出發日期 | 行程名稱 | 機位 | 可售 | 售價 | 出團狀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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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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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5/1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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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5/29(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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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6/0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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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6/1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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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6/18(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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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7/02(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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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8,900 | 可報名 | |
2025/07/09(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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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8,900 | 可報名 | |
2025/07/16(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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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
2025/07/2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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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雙樂園-環球影城、樂高雙樂園六日 | 20 | 19 | NT$27,900 | 可報名 |
提醒事項:
1、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32人以下(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2、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7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a.年滿70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b.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c.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孕婦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
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d.攜嬰幼兒同行者。
e.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海外團體餐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f.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或領隊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g.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h.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
i.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3、本行程為團體旅遊,誠請各位貴賓遵守團體集合時間。
4、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於旅遊期間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選購套裝自由行。
5、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前提下,將會綜合當地實際食、宿、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順序,實際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旅遊期間若遇塞車、
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請貴賓們諒解。
6、小費說明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
參加本行程應付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小費,每位貴賓每天新台幣300元×天數。
a.行李小費:馬來西亞-每次每件馬幣2元。
b.房間小費:馬來西亞-每房每天馬幣2元。
c.三輪車小費:每台馬幣4元。
各行程實際行情未能全數提及,請參考導遊領隊現場之建議。
7、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a.建議旅客於啟程前自行投保旅遊海外醫療等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b.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說明事項。
c.提醒您,須遵守旅遊目的國之防疫規範與返臺後之本國檢役措施。
d.入境馬來西亞請於登機前72小時內上網填寫馬來西亞電子入境卡
● 參考馬來西亞入境卡網頁 https://imigresen-online.imi.gov.my/mdac/main
8、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a.請於班機起飛前2.5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b.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c.托運行李規定各航空公司依行程和搭乘艙等不同,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計算方式:免費一件23公斤托運行李,另每位旅客還可攜帶一件7公斤手提行李,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
外自付加收費用。特殊行李(運動器材或樂器等)比照一般行李處理,超過行李額度必須另外付費。部分特殊行李之收受規定及收費與一般行李不同,請參考各航空官網相關規定。(請依航空公司
公告為準)
d.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並請妥善保管您的登機證與護照等重要證件。
e.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
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9、住宿飯店注意事項:
a.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b.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c.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
d.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e.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f.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g.房間內的吧台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10、安全注意事項:
a.參加團體旅遊期間,請遵守領隊所宣佈的注意事項,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如欲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注意安全。
b.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的旅客,請衡量自身狀況,請勿勉強參加具有刺激性的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避免增加身體負擔。
c.搭乘船隻或前往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d.財物及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或車上。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e.建議旅客自行攜帶常備藥品,如: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個人慣用藥品…等;若有特殊藥物,請提前告知業務並攜帶藥物相關證明文件。
11、馬來西亞旅遊事項:
※語言:馬來西亞的國語是馬來語,但一般廣泛使用英語。其他民族也使用各種不同的語言及方言,包括廣東話、福建話、華語、淡米爾語及興都語。
※氣候:一年四季都是夏天,平均溫度約25~35度之間。
※時差:和台灣沒有時差。
※匯率:1元馬幣(RM)約等於8元台幣(NT)
※電壓:電壓220W,多為三孔長型插頭。
※電話:
•人在<台灣>,打電話到馬來西亞
台灣國際冠碼(002)+馬來西亞國碼(60)+馬來西亞區碼(吉隆坡3)+電話號碼
•人在<馬來西亞>,打電話到台灣
馬來西亞國際冠碼(00)+台灣國碼(886)+台北區域號碼(2)+台北家中電話
※馬來西亞飯店近年推廣環保概念,實施客房服務不提供牙膏牙刷及拖鞋等消耗品,另部份飯店不主動每天更換毛巾,若有需要,需請客房人員更換,敬請見諒。
※馬來西亞當地自來水水質偏黃,為當地自來水公司處理問題,但合乎當地政府標準,地區性會因下雨過後,導致該區飯店用水偏黃,敬請見諒。
※馬來西亞為熱帶氣候,一年四季如夏,當地生活習慣並不像台灣或寒帶地區會洗熱水澡,所以部份飯店設備會有水溫不夠熱問題,敬請見諒與包涵。
※馬來西亞當地五星級酒店由當地飯店旅館協會所認證,因當地環境條件民情不同,可能會與國際五星酒店有所不同及落差,客房若有需要加強服務,請通知當團領隊或導遊協助,敬請包涵。
※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巴士、氣候、風俗與其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
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
※馬來西亞除政府允許的開放空間,其他公共場所及飯店禁煙房間內一律禁止抽煙,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
※若貴賓需求任何特殊餐食(素食、不吃牛等),請告知接洽業務,或於國外提前告知領隊協助。
※國外飯店大多為2床房間。您可事先需求一大床,但需視當天飯店住房狀況,確認是否給房。
※團體合菜若人數在12人以下會安排共桌,但會增加菜量,人數達13人以上會安排2桌用餐,如有不便敬請原諒。
※空中特殊餐,請務必班機起飛前25小時告知,否則不及作業。
※入境馬來西亞 自2021年7月起,香菸、菸草產品、電子及非電子香菸裝置均沒有免稅,均需課稅。
※自2015年9/15開始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進出馬來西亞觀光免簽證,可停留30天。入境旅客需附上來回電子機票以及要求規定每人每天需具備USD100等同值貨幣(含信
用卡),現場海關會抽查,海關有權力決定是否同意入境。
**目前實施關卡有:吉隆坡、新山、檳城、沙巴、砂勞越機場、新山第一關口及第二關口,共七個點。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馬來西亞不承認雙重國籍,持哪國護照進入需持同一本護照進入馬來西亞,(也就是如果有雙重國籍加拿大護照及中華民國護照者,進入台灣時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後要入境馬來西亞,不可持加拿大護照入境馬來西亞,需用中華民國護照入境馬來西亞),只能持本護照進出;否則若無法順利入境馬國或遭遣返,概由旅客負全責。
※孕婦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
▲簽證護照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
請出境核准。
★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
辦護照,始可出國。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出境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函釋或公告辦理。
★內政部役政署(https://www.ris.gov.tw)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出境注意事項:
•貨幣限制:
•新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價值現金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人民幣:現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
•如所帶之現金超過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國外使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避免攜帶過多現金之風險,建議可多利用信用卡消費。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限制:
•為維護飛航安全,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
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之透明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搭乘港澳班機亦不可托運。
▲鋰電池禁托運規定:
•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規定,行動電源及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之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不可托運,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若惡意違規者,最多
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鍰。
▲入境注意事項:
•可以帶什麼?攜帶物品及免稅品限制
•台灣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每人限攜帶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
•每人可攜帶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
•每人可攜帶之3C產品以五部為上限。
•除上述物品外,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材、隱形眼鏡、具特定用途之化妝品等項目,皆有入境限額,請先行查明法規。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勿接受他人託帶物品,以免在海關檢查時遭無妄之災。
•團員若有私帶私貨之嫌,領隊有權拒絕隨團報關,以免影響其他團員通關手續。
•哪些東西不能帶?禁止攜帶動、植物及生鮮產品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
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鍰。
•土壤:含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活昆蟲或有害生物等。
•肉製品: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主題專區-入境旅客專區之「動物及植物產品檢疫」。